13.1.4 消防水泵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:
1、以自動直接啟動或手動直接啟動消防水泵時,消防水泵應在 55s 內投入正常運行,且應無不良噪聲和振動;
2、以備用電源切換方式或備用泵切換啟動消防水泵時,消防水泵應分別在 1min 或 2min 內投入正常運行;
3、消防水泵安裝後應進行現場性能測試,其性能應與生產廠商提供的數據相符,並應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和壓力的要求;
4、消防水泵零流量時的壓力不應超過設計額定壓力的 140%;當出流量為設計額定流量的 150%時,其出口壓力不應低於設計額定壓力的 65%。